弱国无外交?他一人使辽,不费一兵一卒扭转辽夏交侵的危机
辽兴宗的贪念:索还关南之地
宋辽缔结《澶渊誓书》后,两大强权各自建立了朝贡系统,稳定了东亚的国际局势,奠定了东亚和平安定的基础。经过四十年的和平相处后,辽兴宗(1031—1055在位)想趁宋朝被西夏打败的机会,扩张契丹国势。
《辽史》中载:重熙六年(1037),上欲一天下,谋取三关。集群臣议。萧惠说:“两国强弱,圣虑所悉。宋人西征有年,师老兵疲。陛下亲率六军临之,其胜必矣。”萧孝穆则劝兴宗:“我先朝与宋和好,无罪伐之,其曲在我。况胜败未可逆料,愿陛下熟察。”兴宗听从萧孝穆的意见,就没有采取行动。
重熙九年(1040),兴宗谈到后周世宗取关南十县,慨然有南伐意,萧孝穆进谏:“连兵二十余年,仅得和好。烝民乐业,南北相通。今国家比之曩日,虽曰富强,然勋臣宿将,往往物故。且宋人无罪,陛下不宜弃先帝盟约。”次年,兴宗对宋人的国书不合礼,又想动兵,被老臣张俭劝止。《辽史》中载:“会宋书辞不如礼,上将亲征。幸俭第……徐问以策。俭极陈利害,且曰:第遣一使问之,何必远劳车驾?”兴宗同意,遂派使节提出归还关南地的要求。
庆历二年(辽重熙十一年,1042)三月,契丹遣宣徽南院使、归义节度使萧英(亦作萧特末)和翰林学士、右谏议大夫、同修国史刘六符至宋廷交涉,以索还周世宗北伐取得的关南十县之地,且问兴师伐西夏及沿边疏浚水泽,增益兵戍之故。
临危受命,富弼舍生忘死出使契丹
宋廷已经预先探听到契丹将有动作,于是在正月挑选出使人选,但群臣都不敢前往。宰相吕夷简举富弼,富弼见仁宗,说:“主忧臣辱,臣不敢爱其死。”仁宗命富弼为接伴使,又以贾昌朝为馆伴使。
二月,富弼至雄州,契丹使入境,萧英称足疾不拜。富弼说自己曾经出使,即使当时有病,仍应按照礼节行礼。萧英立即醒悟,命人扶起自己行拜礼。富弼在与萧英谈话时留意探听来意,萧英竟偷偷告诉富弼兴宗的目的:即可从,从之。不从,更以一事塞之。宋廷的原则是不许割地,许以信安僖简王允宁女出嫁契丹太子梁王洪基,或者增加岁币。只有富弼和贾昌朝不赞成联姻。
三月,契丹使呈递国书,大要如下:
弟大契丹皇帝谨致书兄大宋皇帝:……窃缘瓦桥关南地是石晋所割,迄至柴氏,以代郭周,兴一旦之狂谋,掠十县之故壤,人神共怒,庙社不延……关南元割之县,俱归当国,用康黎人。如此,则益深兄弟之怀,长守子孙之计。
并指出太宗北伐师出无名,且直抵燕蓟;又谓西夏与契丹是甥舅关系,宋人对西夏开战,应当先通知契丹。此外,又谴责宋人增加边境防御工事。
四月,仁宗以右正言、知制诰富弼为回谢契丹国信使,西上门使符惟忠为副使。宋回复契丹朝的国书主要辩称关南地是后周取得,与宋无关。并指出太宗当年出师讨北汉,因契丹援助北汉,才转而北征。又解释宋讨伐西夏曾经通报契丹,且并没有积极增加边备。
七月,富弼等至契丹朝廷,以联姻及增岁币的条件与刘六符谈判:
刘六符:“北朝皇帝坚欲割地,如何?”
富弼:“北朝若欲割地,此必志在败盟。假此为名,南朝决不从。有横戈相待耳。”
刘六符:“若南朝坚执,则事安得济?”
富弼:“北朝无故求割地,南朝不即发兵拒却,而遣使好辞更议嫁女、益岁币,犹不从,此岂南朝坚执乎!”
富弼见契丹主:“两朝人主,父子继好,垂四十年。一旦忽求割地,何也?”
兴宗:“南朝违约,塞雁门,增塘水,治城隍,籍民兵,此何意也?群臣请举兵,而寡人以谓不若遣使求关南故地,求而不得,举兵未晚也。”
富弼:“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?澶渊之役,若从诸将之言,北兵无得脱者,且北朝与中国通好,则人主专其利,而臣下无所获;若用兵,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。故北朝诸臣争劝用兵者,皆为其身谋,非国也。”
并问若用兵,北朝能否保其必胜?兴宗说不能。富弼说:
胜负未可知,就使其胜,所亡士马,群臣当之欤?抑人主当之欤?若通好不绝,岁币尽归人主,臣下所得止奉使者岁一二人耳。群臣何利焉?
兴宗领悟点头。至于关南地,富弼说:
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,周世宗复伐取关南,皆异代事。宋兴已九十年,若各欲求异代故地,岂北朝之利乎?
兴宗又问,西夏对契丹称藩尚主,宋为何对西夏用兵,不通知北朝?富弼反问北朝伐高丽、黑水,为何也没有通知南朝。
富弼告诉刘六符,宋帝认为北朝想得到关南地,不过是为了租赋,宋方愿意以金帛代替土地。
在与兴宗一起出猎时,兴宗说割地和好才能长久。富弼答:“北朝欲得祖宗故地,南朝亦岂肯失祖宗故地耶?且北朝既以得地为荣,则南朝必以失地为辱矣。兄弟之国,岂可使一荣一辱哉?”
刘六符又提出和亲。富弼反对,说:“结婚易以生衅,况夫妇情好难必,人命修短或异,则所托不坚,不若金帛之便也。”又说南朝帝女年纪太小,而且嫁女的嫁妆不过十万缗。于是,兴宗命富弼回去带誓书来,由他选择条件。
“纳币”还是“献币”,力争岁币的输送方式
富弼回朝。皇帝命他起草国书两封和誓书三封:如和亲就没有金帛,若契丹能令西夏对宋进贡(令夏国复纳款),则增岁币二十万。富弼建议于誓书中增加三件事:一、两界塘淀不得开展;二、各不得无故添屯兵马;三、不得停留逃亡诸色人。
富弼出发后怀疑国书、口宣及诏书与原来议定的条款有所出入,遂打开文书,果然发现问题,原来宰相吕夷简将密封的誓书改换了词句。
富弼立即赶回汴京面见仁宗,指出吕夷简欲置他于死地。仁宗命知贡举的王拱辰照原意重写后交给富弼,富弼才再度前往。
最终富弼于八月与契丹订立《庆历誓书》(又称《关南誓书》),宋答允增加二十万岁币,而岁币的输送方式经富弼力争,最后仍以“纳”币名义输送。双方的辩论如下:
兴宗:须于誓书中加一(献)字乃可。
富弼:献字乃下奉上之辞,非可施于敌国。况南朝为兄,岂有兄献于弟乎?
兴宗:南朝以厚币遗我,是惧我也。献字何惜?
富弼:南朝皇帝守祖宗之土宇,继先皇制盟好,故致币帛以代干戈,盖惜生灵也。岂惧北朝哉?今陛下忽发此言,正欲弃绝旧好,以必不可成冀相要耳。则南朝亦何暇顾生灵哉?
兴宗:改为纳字如何?
富弼:亦不可。
兴宗:誓书何在?取二十万来。
富弼答应。
兴宗:必与寡人加一纳字,卿勿固执,恐败乃主事。我若拥兵南下,岂不祸乃国乎!
富弼:陛下用兵,能保其必胜否?
兴宗:不能。
富弼:胜未可必,安知其不败耶?
兴宗:南朝既以厚币与我,纳字何惜?况古有之。
富弼:自古惟唐高祖借兵于突厥,故臣事之。当时所遗,或称献、纳,亦不可知。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,岂复更有此理?
兴宗默然。见富弼词色俱厉,知道不能达到目的,说:我自遣使与南朝皇帝议之。若南朝许我,卿将何如?
富弼:若南朝许陛下,请陛下与南朝书,具言臣等于此妄有争执,请加之罪,臣等不敢辞。
兴宗:此乃卿等忠孝为国之事,岂可罪乎?
富弼退出后,指帐前高山对刘六符说:“此尚可逾,若欲‘献’‘纳’二字,则如天不可得而上也。使臣头可断,此议决不可诺。”
九月,契丹使耶律仁先、刘六符持誓书至宋廷,仍要求用纳字,誓书里明写令夏国纳款这件事,兴宗不悦,要富弼改,富弼拒绝。但晏殊答应在国书中用纳字,和议成。
这次的外交谈判,应当注意的要点是增加岁币的性质,即十万岁币用来补偿契丹放弃土地与和亲的要求,另外十万岁币是契丹答允要求西夏对宋臣服的报酬。

富弼的功劳:不费一兵一卒扭转辽夏交侵的危机
宋辽缔结的第二个和约,进一步巩固了东亚的长期和平。富弼不认为这次外交是自己的功劳。他指出,契丹、夏两国具有可与中原比拟的高度文化,而且有中原王朝所不及的武力,所以不应当把他们当作古代的夷狄。显然,富弼担心契丹、夏(西北二敌)联手对付宋,因此主张对契丹让步。从这次谈判过程来看,富弼与刘六符和辽兴宗的交锋,未失立场。宋仁宗和宰相吕夷简则比较保守。富弼在谈判中只好在可以允许的范围之内灵活应对。他自作主张地拒绝了兴宗和亲的要求,这也许受当时儒家尊王攘夷思想的影响,也是宋人在国家力量不如汉唐的现实下唯一可以自我安慰的一点吧。
有些宋臣,如欧阳修认为己方遭受侮辱,说:“前者刘六符之来,朝廷忍耻就议,盖为河朔无可自恃,难与速争,须至屈意苟合,少宽祸患。”后来王安石也认为订立《庆历誓书》是耻辱。但富弼的好友苏舜钦(1008—1049)则非常赞赏富弼的外交成绩。他曾赋诗《寄富彦国》称赞富弼,诗中描述了富弼出使的整个过程,中有描写当时汴京城百姓的感受与激昂情绪的诗句:“旆旌威迟还上国,所至观者如倾江。杖父奔蹶喜出泣,妇女聚语气激昂。”苏舜钦的赞扬也许稍显夸张,不过不费一兵一卒便扭转了当时契丹、夏二敌交侵的危机,富弼终究还是功在国家。
南宋时常有人忆起富弼的功劳,如周紫芝的《读郑公奉使录》有如此感想:
黠虏难交玉帛欢,只因献纳是争端。
郑公不请长缨去,有口真堪伐可汗。
诸公有意勒燕然,不道昭陵闭玉关。
却遣毡裘窥汉鼎,拜公遗像独何言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