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颍考叔之死

时间:2024-12-28 16:10:11

颍考叔之死

何钊

颍考叔这个人,在东周列国纷繁的人物中并不特别显眼。他以“孝子”的身份出场,劝导郑庄公和母亲重见,从此踏上政治舞台。他文武双全,能谋善战,在随后的政治军事生涯中大显身手:攻打戴国时立下功劳,外交活动也很有成就,在郑庄公主持的争当先锋的比武过程中,更是脱颖而出,拔得头筹。这样一个文武全才的将领,最后却死得很冤枉:攻城战中英勇杀敌,已经爬上敌城,眼看就要立下不世之功,却中了自己人的冷箭,死了。这样死掉,当然很多人愤愤不平。于是冯梦龙在《东周列国志》中安排他死后还复了仇。

这些故事,书里已经详尽叙述,我不准备再讲。在我认真阅读并查阅了有关资料以后,我板上钉钉地说:这小子,早就该死了,不死都不行。

为了方便起见,我们先说说向颍考叔放冷箭的凶手:公孙阏,字子都。这是个什么角色?孟子说:“不识子都之美者,无目者也”,连大学问家都知道了,可见这千古闻名的美男子,确实美得不行,直接秒杀一众小鲜肉。《诗经》里有一首《郑风·山有扶苏》就与他有关:“山有扶苏,隰有荷华。不见子都,乃见狂且。”显然这是一首少女唱的情歌:“躲在山上林子里,躲进池塘荷花里,子都美男没见到,却见到你这大笨蛋!”看,都已经成了少女心中的偶像。他美成什么样子呢?书上说,他唇如傅朱,是郑庄公男宠。那是娘娘腔的小白脸?不,书上还说,他骁勇善战,冲锋陷阵,和颍考叔为了争当先锋而凶相毕露。郑庄公宠幸这样的一个凶霸霸的美男,莫非有性变态倾向?……额,这个好像离题了。我们还是研究严肃的问题:这么个美男子,为什么成了杀人凶手?

显然,嫉恨是一个明摆着的原因。在攻打宋国军队的时候,公孙阏和颍考叔双双冲锋,他对战右宰丑,颍考叔对战孔父嘉,结果他杀死了对手,颍考叔却空手而归。从结果看,公孙阏比颍考叔强,但是,即使身为郑庄公男宠,他也没有因此被特别嘉奖。相反地,颍考叔看起来还更吃香了:依然献计献策,甚至在郑庄公摆庆功宴时大唱反调,而郑庄公居然还采纳了颍考叔的提议。这些事摆在一起,公孙阏要是不嫉恨,简直没道理。

他们之间的矛盾,则是在选拔先锋的时候公开的。郑庄公立了一个锦面铁杆大旗,绣着“奉天讨罪”四个大字,宣布说:谁能够举着旗走,就奖赏一部车子,任命为先锋。有人冲出来,举旗走了几步,庄公很高兴,正要任命,颍考叔说,这有什么稀罕,我还可以舞呢。于是他扯下旗子,舞得全场掌声雷动。庄公又笑眯眯地准备宣布,这时,公孙阏愤愤不平地跳出来要抢旗子,颍考叔扛起旗子,夺了车子就开走了。公孙阏没抢成旗子,绰起一柄方天画戟在后面追,没追到,回来就在操场上破口大骂。最后,郑庄公当了一回和事佬,给大家都配了部车子,平息了男美人的怒火。

从这场公开选拔看来,是颍考叔抢了别人的风头,却不给公孙阏竞争的机会,后来被冷箭射死,恶果是他自己种下无疑了。不过我们别忘了,公孙阏是谁?是郑庄公的男宠啊,这个身份就把问题弄复杂了。

好了,现在我们来说郑庄公。郑庄公是谁?当然是个弄权的好手。他使劲把自己的同胞兄弟共叔段引向邪路,最后痛下杀手,对自己的侄儿还准备赶尽杀绝,甚至还对自己的母亲武姜立下“不及黄泉,无相见也”的誓言,这是何等大智大勇?但颍考叔先生不仅不赞美,反而不远万里,从颍地弄了只猫头鹰来,指桑骂槐地劝郑庄公和母亲重新见面。郑庄公“幡然悔悟”,采纳了颍考叔献的计,挖了一个隧道,取名“黄泉”,与母亲武姜在“黄泉”见面,“公入而赋:‘大隧之中,其乐也融融!’姜出而赋:‘大隧之外,其乐也泄泄!’遂为母子如初。”一时国人欢喜异常。

这场令举国欢喜的郑庄公母子和好活动,受益的是谁?《左传》记载:“颖考叔,纯孝也。爱其母,施及庄公。《诗》曰:‘孝子不匮,永锡尔类。’其是之谓乎!”可见,这场活动以后,颍考叔孝名是远播了,但也把郑庄公不孝这个坐标给踩实了。《韩非子》说过,“显君王之恶,成自己令名”,因此,这是件很糟糕的事。更糟糕的是,接着,颍考叔干了一连串拂逆龙麟的事:周王得罪庄公,大家都宣誓站在庄公这一边,有人还建议把周王废了,颍考叔当即打断,讲了一通用大道理;庄公大败宋兵,摆下庆功宴,大家都赞美郑庄公英明盖世、功德堪比“方伯”,颍考叔又冷笑着泼冷水。整天这样让老板下不来台,公孙阏经常在郑庄公身边,平时一定没少听到郑庄公的怨言,这时候是不是要琢磨做点什么呢?于是少年气盛,忍不住就出头了。至于这么做有没有犯忌,他一生只负责美了,其他的没空想,即使有空,估计也是想不到的。

天下都知道颍考叔被嫉恨了,毫无悬念的,他一死,放冷箭的马上就找到了:公孙阏,就是他。他不仅美得不像话,武功又高得不像人,仅这个万人中取上将首级如无物的射箭水平,就比百步穿杨、号称三国第一武将的吕布强了百倍不止。这么厉害的狠角色,令人高山仰止,研究他除了自惭形秽无甚益处,因此傻瓜才会去研究。所以我还是只说颍考叔。一个那么好的人被人害死,民愤很大,于是《东周列国志》最后安排了颍考叔的鬼魂去索命,最终,公孙阏自已伸手“探喉而死”。这个生动的情节,读者诸君都皆大欢喜,当时的人们更是直呼过瘾:应验了“鬼神不可欺,正义能胜敌”的真理,鼓励了成千上百苟活下去的人们。

对了,自探喉咙是个什么死法?冯梦龙先生的笔估计是弯了。手伸进自己的喉咙,或者捏住自己的喉咙?我比划了半天,嗯哪,是吃了毒药想抠出来!害我把大腿都拍疼了。至于谁下的毒,这个问题容易多了,用不着我老人家再拍大腿:那绝对是公孙阏自己,一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