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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历史-宋朝的改革家王安石

时间:2025-03-04 03:18:46

王安石于天禧五年(1021年)出生于一个普通地主家庭,早年的王安石,恃才傲物,能文善赋。22岁中进士,27岁被任知县,作了一些政治改革;后来担任舒州通判,也为人民做了一些好事。进入宦途的王安石,看到北宋政治问题的严重性,在开封任三司度支判官时,递交了著名的《上仁宗皇帝言事书》,提出了对政治改革的意见和方法。

宋神宗即位以后,很想振作一番,以巩固自己的皇位,于是破格提拔了王安石,支持他的变法主张。1069年春,王安石开始了一系列变法活动。新法内容主要可分三类:

财政方面,为解救青黄不接的农民的燃眉之急,推行“青苗法”,各地方政府每年两次贷款,让民户自愿借贷,以抑制大官僚、大地主、大商人的高利盘剥。


王安石与五先生

农业生产的发展,实行“农田水利法”,规定各地应修水利工程,为保证农业生产的足够的劳力,实行“募役法”,由县政府出钱募人应役。

还有军事上,教育上,都有改革。其中在发展生产、富国强兵方面收到了显著效果,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积贫积弱的局势。

王安石变法触动了北宋官僚豪绅大地主集团的利益,引起了他们强烈的反抗和攻击。元丰八年,宋神宗忧愤而死,年方10岁的哲宗继位。哲宗的祖母高太后起用司马光做宰相,新法全部被废除。次年,被列宁喻为“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”的王安石在江宁抱恨而死。